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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管碧玲
陳明文
李昆澤
趙天麟
陳歐珀
連署人
高志鵬
林佳龍
邱議瑩
葉宜津
林淑芬
許添財
潘孟安
李俊俋
田秋堇
尤美女
黃偉哲
黃文玲
張曉風
陳節如
劉櫂豪
姚文智
蘇震清
李應元
林岱樺
何欣純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七條之一 因公成殘之學校教職員退休後,得發給年節慰問金。 前項年節慰問金發放對象、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考慮尚有部分因公成殘之學校教職員為了政府人民付出寶貴的生命與健康,生活條件已較其他教職員較為嚴苛,建議政府基於道義,每年應給予適當的撫慰,以落實慰問金的撫慰、安定人心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