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吳育仁
吳育仁
江惠貞
江惠貞
蔣乃辛
蔣乃辛
呂玉玲
呂玉玲
王廷升
王廷升
楊瓊瓔
楊瓊瓔
林國正
林國正
紀國棟
紀國棟
連署人
楊玉欣
楊玉欣
陳雪生
陳雪生
呂學樟
呂學樟
林正二
林正二
徐少萍
徐少萍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詹凱臣
詹凱臣
林明溱
林明溱
盧秀燕
盧秀燕
羅淑蕾
羅淑蕾
陳碧涵
陳碧涵
陳超明
陳超明
李鴻鈞
李鴻鈞
蘇清泉
蘇清泉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 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
一、勞工保險是我國除了全民健康保險外的第一大社會保險。據勞工保險局101年委託研究計劃指出,以100年12月31日為衡量日,參加勞保全體人數約945萬人,平均年齡39.7歲,平均投保年資為14.4年,平均勞保投保薪資為28,905元。就精算負債而言,100年12月31日勞保精算負債為7.3兆,已提撥基金比率為6.0%,未提撥精算負債佔年度涵蓋薪資總額之比率208%。另就勞保現金流量而言,107年預期將首次出現當期保費收入不足以支付各項給付之現象,之後保費收入與各項給付支出缺口將逐年增加,基金資產累績餘額預期於116年出現虧損,50年後基金資產累積虧損達33.73兆元。 二、既有改善勞工保險之策略不外乎:提高保險費率及上限、調整年金請領年齡、提高勞保基金投資績效、修改給付標準及國庫撥補等。景氣循環或是低迷時,國庫撥補卻是最後的防線,國保、公保與農保都有國庫撥補基金虧損的設計,只有勞保沒有。爰擬修正,勞工保險如有虧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以避免恐慌而勞工一次請領勞保給付金,反而造成更嚴重之財務黑洞,以防守廣大勞工最後保障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