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邱志偉
邱志偉
邱議瑩
邱議瑩
蘇震清
蘇震清
陳亭妃
陳亭妃
鄭麗君
鄭麗君
林淑芬
林淑芬
李應元
李應元
連署人
黃偉哲
黃偉哲
吳秉叡
吳秉叡
楊曜
楊曜
段宜康
段宜康
蔡其昌
蔡其昌
李昆澤
李昆澤
劉建國
劉建國
潘孟安
潘孟安
魏明谷
魏明谷
許智傑
許智傑
陳明文
陳明文
許添財
許添財
何欣純
何欣純
蕭美琴
蕭美琴
薛凌
薛凌
高志鵬
高志鵬
葉宜津
葉宜津
林岱樺
林岱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公教人員保險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第十一條之一 前條有關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保險費,及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繳費滿三十年以上者全部由各級政府或各私立要保學校負擔之規定,自中華民國○年○月○日起,不再適用。 自中華民國○年○月○日原參加前項保險者依各類保險相關規定繳費。 鑒於政府財政日益緊縮,施政項目內容卻是與日俱增,在財源廣開不易的情況下,各項公務人員福利措施應與時俱進檢討修正,以避免社會各階層分斷,或因職業類別產生階級剝奪感,特增訂本條條文之一,將免繳保費規定訂定落日條款,不再由各要保單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