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丁守中
丁守中
蔣乃辛
蔣乃辛
連署人
林鴻池
林鴻池
王廷升
王廷升
邱志偉
邱志偉
李桐豪
李桐豪
林德福
林德福
邱文彥
邱文彥
林正二
林正二
陳碧涵
陳碧涵
許忠信
許忠信
陳雪生
陳雪生
江惠貞
江惠貞
陳鎮湘
陳鎮湘
廖正井
廖正井
詹凱臣
詹凱臣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條 本基金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 本基金依預算法規定,應屬特種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預算執行、決算編造,除應依照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及審計法規定辦理外,應由基金管理委員會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年度開始前應訂定運用方針編製收支預算,提本基金監理委員會覆核。 二、年度終了應編具工作執行成果報告暨收支預算,提經本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議公告之。 本基金應按月公布有關基金運用規模與收益、資產配置、最低保證收益率、國內外委託經營績效統計表、投資股票類別比率、持股成本、買賣超資訊。 第六條 本基金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 本基金依預算法規定,應屬特種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預算執行、決算編造,除應依照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及審計法規定辦理外,應由基金管理委員會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年度開始前應訂定運用方針編製收支預算,提本基金監理委員會覆核。 二、年度終了應編具工作執行成果報告暨收支預算,提經本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議公告之。
一、新增第四項。 二、政府資訊應以公開為原則,除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規範限制事項外,應主動公開,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三、政府在面臨股市嚴重崩跌的時期,時常透過退撫基金的運作進出股市,試圖和緩股市漲跌幅度,卻往往造成退撫基金嚴重虧損,主因在於基金經理人的投資專業能力不足,同時投資操作的相關資訊欠缺公開透明。為強化基金操作的專業能力,揭露相關投資標的與買賣金額,除定期呈報主管機關備查外,仍應向社會大眾公布,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