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蔡煌瑯
蔡煌瑯
連署人
陳唐山
陳唐山
李俊俋
李俊俋
魏明谷
魏明谷
何欣純
何欣純
許添財
許添財
蕭美琴
蕭美琴
葉宜津
葉宜津
黃偉哲
黃偉哲
姚文智
姚文智
鄭麗君
鄭麗君
劉建國
劉建國
蔡其昌
蔡其昌
管碧玲
管碧玲
許智傑
許智傑
李昆澤
李昆澤
邱志偉
邱志偉
林佳龍
林佳龍
楊曜
楊曜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三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農產品:指蔬菜、青果、畜產、茶葉、漁產與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農、林、漁、牧業產品及其加工品。 二、農產品批發市場:指每日或定期集中進行農產品交易之機構。 三、農民:指直接從事本法所稱農產品生產之自然人。 四、農民團體:指依法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產品生產運銷合作社、合作農場。 五、供應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供應農產品者。 六、承銷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承購農產品者。 七、販運商:指向農產品生產者或批發市場購買農產品運往其他市場交易者。 八、零批商: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購貨,在同一市場內批售農產品予零售商或大消費戶者。 九、零售商:指向消費者銷售農產品之商販。 十、農業企業機構:指從事本法所稱農產品生產之公司組織。 第三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農產品:指蔬菜、青果、畜產、漁產與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農、林、漁、牧業產品及其加工品。 二、農產品批發市場:指每日或定期集中進行農產品交易之機構。 三、農民:指直接從事本法所稱農產品生產之自然人。 四、農民團體:指依法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產品生產運銷合作社、合作農場。 五、供應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供應農產品者。 六、承銷人: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承購農產品者。 七、販運商:指向農產品生產者或批發市場購買農產品運往其他市場交易者。 八、零批商:指向農產品批發市場購貨,在同一市場內批售農產品予零售商或大消費戶者。 九、零售商:指向消費者銷售農產品之商販。 十、農業企業機構:指從事本法所稱農產品生產之公司組織。
一、修正本條第三項第一款。 二、為因應我國茶葉市場發展,並保障農民直接參與經營,故將茶葉納入農產品定義之中,以保障農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