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項下「執行維護公共安全方案及公寓大廈和社區管理」編列3,213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應於3個月內查核各地方政府辦理情形,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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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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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