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該部營建署歲出預算第4目「營建業務」編列「都市更新推動計畫」2億5,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提出相關檢討改進之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案,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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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