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礦業權費收費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礦業權費收費辦法第六條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第六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日施行。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增訂第二項,明定本辦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