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江惠貞
江惠貞
吳育仁
吳育仁
林佳龍
林佳龍
連署人
孔文吉
孔文吉
張嘉郡
張嘉郡
李桐豪
李桐豪
魏明谷
魏明谷
丁守中
丁守中
詹凱臣
詹凱臣
林德福
林德福
廖正井
廖正井
姚文智
姚文智
林正二
林正二
林岱樺
林岱樺
邱志偉
邱志偉
蘇清泉
蘇清泉
陳鎮湘
陳鎮湘
陳碧涵
陳碧涵
吳育昇
吳育昇
呂學樟
呂學樟
呂玉玲
呂玉玲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翁重鈞
翁重鈞
江啟臣
江啟臣
林國正
林國正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二十三條 為協助老人維持獨立生活之能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服務: 一、專業人員之評估及諮詢。 二、提供有關輔具之資訊。 三、協助老人取得生活輔具。 四、檢測住家消防安全。 五、宣導管理財產的注意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獎勵研發老人生活所需之各項輔具、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 第二十三條 為協助老人維持獨立生活之能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服務: 一、專業人員之評估及諮詢。 二、提供有關輔具之資訊。 三、協助老人取得生活輔具。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獎勵研發老人生活所需之各項輔具、用品及生活設施設備。
高齡人口有可能注意力不足或行動不便,火災發生時,可能避難不及。獨居的高齡人口,往往居住在較老舊的公寓,在消防安檢上常有很大的問題,不論是電力系統的供應是否能負荷或是易燃物品的堆放,往往只要釀成災害,就會有人員傷亡,政府機關應該主動關心其電器配電狀況等一切消防安全的情事。 在我國現今詐騙猖獗,如何保障高齡人口的財產權,提升高齡人口的知識或給予適度的諮詢,落實地方政府照顧高齡人口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