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廢止該會「87年9月15日台八十七勞動二字第0四0七七七號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含國軍醫院及其民眾診療處)之場所及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