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黃文玲
黃文玲
許忠信
許忠信
蘇震清
蘇震清
連署人
李昆澤
李昆澤
林岱樺
林岱樺
薛凌
薛凌
魏明谷
魏明谷
李俊俋
李俊俋
許智傑
許智傑
陳其邁
陳其邁
趙天麟
趙天麟
李應元
李應元
劉櫂豪
劉櫂豪
高金素梅
高金素梅
葉宜津
葉宜津
陳亭妃
陳亭妃
管碧玲
管碧玲
邱文彥
邱文彥
陳歐珀
陳歐珀
姚文智
姚文智
尤美女
尤美女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十七條 特約醫院設置病房,應符合保險病房設置基準,其設置基準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特約醫院保險病房之病床數,其占總病床之比率,於公立醫院不得少於百分之七十五,於非公立醫院不得少於百分之六十。 特約醫院應每日公布保險病床使用情形。 保險人應每月公布各特約醫院之保險病房設置比率,並每季查核之。 第六十七條 特約醫院設置病房,應符合保險病房設置基準;保險病房設置基準及應占總病床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特約醫院應每日公布保險病床使用情形。 保險人應每月公布各特約醫院之保險病房設置比率,並每季查核之。
明定健保特約醫院保險病房之病床數比率的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