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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立法委員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李慶華
連署人
黃偉哲
蘇清泉
潘維剛
陳淑慧
蔡錦隆
徐欣瑩
蔣乃辛
呂玉玲
林鴻池
蘇震清
丁守中
孔文吉
楊應雄
陳學聖
林滄敏
黃志雄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三條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修正第三條,將原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修正為農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