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會應於二個月內研議增修授權命令賦予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納入國家考試之法源乙案,檢送研議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