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法務部為應該部廉政署成立後,新增肅貪及加強辦理防貪、反貪等業務需要,所需經費8,754萬3,000元,前動支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並由該院函送本院備查,茲依實際執行狀況,註銷1,110萬元,修正動支數為7,644萬3,000元,並檢送修正後之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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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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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