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司法、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處理法務部函為有關「大院第6屆第5會期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其中第10組審查本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3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2項,要求本部就犯罪偵查進度之檢討與改進提出專案報告」,其中「審查本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3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2項」應更正為「審查本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3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3項」乙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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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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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