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國防部會銜函為修正「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及「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第四條、第十一條條文乙案,經本院第7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展延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