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署主管醫療藥品基金「醫療成本-門診、住院、其他醫療成本-材料及用品費」預算,作成凍結十分之一之決議,本案已達預算動支條件,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