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薛凌
薛凌
連署人
江義雄
江義雄
黃仁杼
黃仁杼
陳瑩
陳瑩
陳節如
陳節如
康世儒
康世儒
劉建國
劉建國
黃偉哲
黃偉哲
葉宜津
葉宜津
陳明文
陳明文
許添財
許添財
陳杰
陳杰
吳清池
吳清池
王幸男
王幸男
孫大千
孫大千
賴士葆
賴士葆
賴坤成
賴坤成
涂醒哲
涂醒哲
盧秀燕
盧秀燕
吳育昇
吳育昇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四十六條 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產製私菸、私酒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者,不罰。 前項所稱之一定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十六條 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產製私菸、私酒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者,不罰。 前項所稱之一定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99年度國產及進口紙菸數量計18億9千萬包,國產及進口菸品各約佔一半,但現行《菸害防制法》修正後,提高菸品健康捐至每包20元,高菸捐所造成的價差更讓走私菸酒有利可圖、鋌而走險。 二、為維護合法業菸酒產銷秩序,遏阻不肖業者之行徑,擬提高罰金至一千萬元以下。
第四十八條 產製或輸入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前項產製或輸入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十八條 產製或輸入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前項產製或輸入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財政部統計,查獲私劣菸數量統計,98年度1,027.81萬包、99年度1,540.82萬包,查獲數量比例暴增近五成。
第四十九條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前項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十九條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前項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近年來市場上私菸層出不窮,海巡署等相關單位不斷破獲查緝走私菸酒案,卻因高額菸捐所造成的價差,讓走私菸酒有利可圖,查緝單位抓不勝抓,根本難以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