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2階段實施計畫」(第1次修正)(核定本)乙案,業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