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該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住宅基金「其他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之辦理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之100年實施計畫共編列2,596萬4,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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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