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函送「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審查辦法」等5案,業經本院第7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