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司法院及行政院會銜函修正「郵政機關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名稱為「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並修正全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