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中CCC8486.10.00.20-1「供半導體晶圓製程用之磨光、拋光及研磨機器」等14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乙案,業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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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