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修正「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部分條文案,業經本院第7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展延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