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法草案」、「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法草案」、「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組織通則修正草案」、「財政部關務署組織法草案」、「財政部國有財產開發署組織法草案」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草案」案。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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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草案

制定條文 說明
第一條 財政部為辦理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業務,特設財政資訊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第二條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資訊體系之整體規劃、協調及研考。 二、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作業計畫、設備之審議、作業檢查及績效評核。 三、財政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安全之規劃、宣導及評核。 四、財政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系統設計、處理手冊與規範之審訂、訓練及作業之輔導、督導、管制。 五、依稅捐稽徵法與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執行資料之蒐集、資訊處理及運用。 六、政府採購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體系之建立與管理。 七、其他有關財政資訊事項。 本中心之權限職掌。
第三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本中心首長、副首長之職稱、官職等及員額。
第四條 本中心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本中心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
第五條 本中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於本條再予重申。
第六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