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條之一 速食店販售之餐飲每份之熱量、脂肪、鈉含量達一定數值以上者,禁止附贈玩具。
前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 |
一、本條新增。
二、我國衛生管理主管機關過去二十年統計研究指出,台灣肥胖盛行率約上升了一成至一成五左右,依據國際肥胖工作小組(IOIFF)調查五十九國的小朋友肥胖程度,台灣學童高居第十六位,但亞洲臨近國家中,新加坡為第卅二名、日本第四十名,而中國大陸只居第四十三位,我國兒童肥胖問題嚴重,應加以正視,且立即採取有效政策,防止情況惡化。
三、全球各項研究已證實並指出,同時嚴重警告消費者,肥胖所造成之併發症可能會縮短壽命,並增加社會醫療及照護成本,影響國家整體競爭力。學童肥胖其罹患糖尿病的風險為一般人之三倍,而七成肥胖者將同時有脂肪肝的問題,嚴重者可能轉化成肝硬化,在少子化的時代,幼童的身體保健,政府更應重視。
四、依據國內董氏基金會之調查國小學生發現,學齡兒童中有高達三成學生速食業者只要以新玩具為行銷手段,立即購買食用促銷商品,以換取搭贈之玩具。由此可知速食業者之搭售手法為兒童肥胖的幫凶,加上父母、長輩常以消費速食為獎勵之手段,不知不覺食用過量之速食。國內不論都會地區或鄉村地區學童普遍存在營養攝取不均衡,又缺乏運動的時間及機會,導致中小學校園小胖子比例日益提高。
五、日前美國舊金山市政府通過高熱量食品禁止搭贈玩具之措施,在明年十二月正式實施,其法令為速食店的兒童餐熱量超過六百大卡,含鈉多於六四○毫克或脂肪熱量超過卅五%,都不得附贈玩具,企圖有效減少兒童及青少年食用高熱量食物之消費動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