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七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謝國樑
謝國樑
盧秀燕
盧秀燕
陳秀卿
陳秀卿
江玲君
江玲君
帥化民
帥化民
連署人
吳清池
吳清池
蔣孝嚴
蔣孝嚴
吳育昇
吳育昇
劉盛良
劉盛良
蔡正元
蔡正元
蔣乃辛
蔣乃辛
林明溱
林明溱
徐耀昌
徐耀昌
徐少萍
徐少萍
朱鳳芝
朱鳳芝
羅明才
羅明才
洪秀柱
洪秀柱
馬文君
馬文君
鄭汝芬
鄭汝芬
李復興
李復興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七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七條 侍衛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有關侍衛、警衛之諮詢及聯繫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第七條 侍衛室掌理有關侍衛、警衛事項。
為落實元首維安工作,避免事權不一,衍生指揮調度、權責不明等情事,爰將總統府侍衛室修正為有關侍衛警衛事務之諮詢單位。
第十七條 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特勤中心隸屬於總統府,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第十七條 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隸屬於總統府,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成立維安專責機關,明訂特勤中心直隸總統府,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