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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應做成二項決議:1.政府應正式要求中國立即釋放劉曉波先生,讓劉曉波可親自出席領取諾貝爾和平獎。2.政府應要求中國儘速批准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採取具體措施改善人權狀況。請公決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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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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