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黃義交
黃義交
孔文吉
孔文吉
吳育昇
吳育昇
侯彩鳳
侯彩鳳
鄭金玲
鄭金玲
盧秀燕
盧秀燕
周守訓
周守訓
江玲君
江玲君
趙麗雲
趙麗雲
郭素春
郭素春
連署人
紀國棟
紀國棟
蔡正元
蔡正元
徐耀昌
徐耀昌
孫大千
孫大千
徐中雄
徐中雄
黃淑英
黃淑英
林德福
林德福
帥化民
帥化民
劉銓忠
劉銓忠
呂學樟
呂學樟
蔡錦隆
蔡錦隆
江義雄
江義雄
羅明才
羅明才
吳清池
吳清池
劉盛良
劉盛良
洪秀柱
洪秀柱
林建榮
林建榮
徐少萍
徐少萍
張嘉郡
張嘉郡
林明溱
林明溱
楊仁福
楊仁福
陳秀卿
陳秀卿
鍾紹和
鍾紹和
盧嘉辰
盧嘉辰
朱鳳芝
朱鳳芝
林滄敏
林滄敏
丁守中
丁守中
黃偉哲
黃偉哲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九十七條 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建築技術規則,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並應全面落實建構兩性平權環境之政策。 第九十七條 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建築技術規則,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一、為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權,全面落實建立性別平等之公共環境,特修正本條。 二、基於保障女性在衛生福祉方面最為基本而迫切之需求,本法主管機關業於民國95年11月30日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三十七條條文。衛生設備若屬同時使用類型(如學校、車站、電影院等),其女用大便器數與男用大便器數之比例增為五比一;屬分散使用類型者(如辦公廳、工廠、商場等),其比例修正為三比一以上。 三、然而上開新修正施行之建築技術法規,並無溯及效力,僅適用於修正後之新建建築物。不僅在既有私人建築物方面欠缺變更改善衛生設備之誘因;既有公用建築物方面因政府僅以消極宣導方式,而未以積極手段強制要求各機關逐年編列經費全面落實改善。換言之,全國絕大多數之舊有建築物其衛生設備女廁數量仍然嚴重不足。 四、因此為加速舊有建築物改善男女衛生設備數量比例,本條修正通過之後,全國各公有建築物,應由各機關及地方政府參照修正後之「建築技術規則」,於其年度預算項下逐年編列經費改善之,最遲於五年內須全面改善完成;至於既有之私有供公眾使用達一定程度規模建築物部分,主管機關應提供改善費用補助之正面誘因;並斟酌其空間結構、使用特性、設備狀況、人潮流量等因素,提出適當可行之分級改善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