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服制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林滄敏
林滄敏
連署人
賴士葆
賴士葆
許舒博
許舒博
蔣乃辛
蔣乃辛
江玲君
江玲君
孔文吉
孔文吉
鄭汝芬
鄭汝芬
楊麗環
楊麗環
徐少萍
徐少萍
羅淑蕾
羅淑蕾
楊瓊瓔
楊瓊瓔
紀國棟
紀國棟
蕭景田
蕭景田
李復興
李復興
蔡錦隆
蔡錦隆
趙麗雲
趙麗雲
劉盛良
劉盛良
鄭金玲
鄭金玲
鄭麗文
鄭麗文
王進士
王進士
朱鳳芝
朱鳳芝
邱毅
邱毅
林德福
林德福
侯彩鳳
侯彩鳳
徐耀昌
徐耀昌
林建榮
林建榮
馬文君
馬文君
盧嘉辰
盧嘉辰
丁守中
丁守中
江義雄
江義雄
黃志雄
黃志雄
陳根德
陳根德
林明溱
林明溱
張顯耀
張顯耀
王廷升
王廷升
鍾紹和
鍾紹和
陳杰
陳杰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警察服制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第六條 警察機關行政人員、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及警察學校學員、學生、警察儀隊、警察樂隊、特殊作業之工作人員、警察機關管理之駐衛警察或編訓之義勇警察、村(里)社區巡守隊等人員;其服式、標識與警察人員之雨衣、雨鞋及執行特種勤務之服式,由內政部定之。 第六條 警察機關行政人員、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及警察學校學員、學生、警察儀隊、警察樂隊、特殊作業之工作人員、警察機關管理之駐衛警察或編訓之義勇警察等人員;其服式、標識與警察人員之雨衣、雨鞋及執行特種勤務之服式,由內政部定之。
一、社區警民聯防,運用民力已是世界各國防治犯罪政策的趨勢,我政府應強化義務奉獻之巡守隊員的基本權益,藉以提升各社區服務。 二、以台北市為例,共370多個社區,巡守車僅5輛,連同服裝都必須自己負擔,而市府每個隊伍一年補貼最高僅7萬元;而自民國95年起,各地巡守隊已逐年改進巡守裝備,礙於經費拮据,多是穿著反光背心執勤。 三、巡守隊員服裝及巡守車和警車相似主要在強化嚇阻作用,政府不應在制服或巡守車是否雷同上小題大作,而是以民眾生命安全為優先考量。 四、為符社會大眾實際需求,爰於此項增列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