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組織規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辦事細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組織規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辦事細則」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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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辦事細則

制定條文 說明
第一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以下簡稱本場)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訂定本細則。 本細則之訂定目的。
第二條 場長綜理場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場長襄助場長處理場務。 本場場長、副場長之職責。
第三條 秘書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 六、其他交辦事項。 本場幕僚長之權責。
第四條 本場設下列課、室、農場及中心: 一、繁殖技術課。 二、種苗經營課。 三、品種改良保護課。 四、生物技術課。 五、技術服務室。 六、行政室。 七、農場。 八、屏東種苗研究中心。 本場內部單位之名稱。
第五條 繁殖技術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植物種苗繁殖及產程管理等技術研發。 二、健康種苗、種子品質驗證之技術開發及應用。 三、種苗處理技術之研究及應用。 四、植物組織培養量產體系及技術研發。 五、優良植物種原繁殖保存及永續利用研究。 六、種子與種苗病源檢測、有害生物診斷、監測與防治技術開發及應用。 七、其他有關種苗繁殖技術事項。 本場繁殖技術課掌理事項。
第六條 種苗經營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植物種苗示範推廣及種苗供應作業。 二、種苗品質管制作業。 三、農業機械研發及應用。 四、種子調製技術之試驗及調製作業之執行。 五、種子倉儲管理。 六、其他有關種苗經營及管理事項。 本場種苗經營課掌理事項。
第七條 品種改良保護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作物品種改良試驗研究。 二、作物遺傳資源試驗研究。 三、作物遺傳及育種技術研究。 四、作物抗病與抗蟲性之篩選及檢定研究。 五、植物品種權保護檢定作業之規劃及執行。 六、植物品種侵權檢定技術研發及鑑定業務之執行。 七、植物品種檢定須知及侵權鑑定作業流程之訂定。 八、其他有關品種改良及保護事項。 本場品種改良保護課掌理事項。
第八條 生物技術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植物品種與純度鑑定技術研究及應用。 二、基轉轉殖作物種苗之檢測。 三、基因轉殖技術之開發及利用。 四、植物種苗生物技術之開發及應用。 五、生物性製劑開發及利用。 六、其他有關種苗生物技術事項。 本場生物技術課掌理事項。
第九條 技術服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植物種苗科技計畫管理。 二、植物種苗科技研發成果保護與管理及運用。 三、植物種苗技術推廣傳播業務。 四、植物種苗技術教育訓練業務。 五、植物種苗產業輔導及行政管理業務。 六、植物種苗產業資訊之建立及服務。 七、其他有關技術服務事項。 本場技術服務室掌理事項。
第十條 行政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秘書、總務、研考、法制及公關。 二、其他支援服務事項。 本場行政室掌理事項。
第十一條 本場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本場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事項。
第十二條 本場置會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本場會計員依法辦理事項
第十三條 農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場土地利用之規劃及管理。 二、農場水資源開發應用研究。 三、農場土地生產力改善之研究。 四、作物量產試驗及計畫生產。 五、作物生產資料庫之開發、資料建置及更新。 六、農場作業機械使用之改良、維護及相關試驗。 七、其他有關農場管理事項。 本場農場掌理事項。
第十四條 屏東種苗研究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園藝作物種苗繁殖及相關試驗。 二、雜糧作物種子生產及試驗。 三、熱帶植物品種保護性狀檢定作業。 四、熱帶原生花木栽培利用等相關試驗。 五、健康種苗、種子繁殖及試驗。 六、其他有關種苗研究事項。 本場屏東種苗研究中心掌理事項。
第十五條 本場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本場實施分層負責制度。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細則之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