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2會期第04次會議
日期:2005-09-30,200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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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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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趙永清等35人擬具「環境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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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廖本煙等51人擬具「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六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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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廖本煙等5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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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廖本煙等5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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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廖本煙等51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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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王榮璋等42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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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曾燦燈等36人擬具「銀行法刪除第十二條之一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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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曹來旺等43人擬具「高級中學法第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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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曹來旺等47人擬具「職業學校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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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林鴻池等3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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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5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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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鄭運鵬等3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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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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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蔡勝佳等32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增訂第七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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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黃適卓等4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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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高思博等35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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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7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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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何敏豪等38人擬具「國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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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陳瑩等45人擬具「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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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委員陳瑩等5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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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蕭美琴等42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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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台聯黨團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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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台聯黨團擬具「毒品危害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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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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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水患治理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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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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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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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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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交通部函,為廢止「民用航空局對機場四週禁止飼養飛鴿拆遷鴿舍補償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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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名稱修正為「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八條所定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認定標準」,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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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第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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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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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增列警察行政、飛航諮詢科別部分)」,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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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國家安全局函送「國家情報工作督察作業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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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教育部函送「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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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93年度決算報告書及工作成果報告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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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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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行政法院法官甄試審查辦法」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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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銀行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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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行政院函,為修正「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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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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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原住民族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主任校長聘任遴選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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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化製場之消毒方法消毒設備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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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交通部函送該部公告修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國人持有股份比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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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退休人員保險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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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交通事業人員升資甄審辦法」第三條、第八條條文及附表一,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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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交通部函送「航空客貨運價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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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財政部函,為修正「郵包物品進口免稅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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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教育部、國防部函,為廢止「大專學生集訓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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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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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土石採取區域採取深度標準」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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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付之西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與急診部分負擔費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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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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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全國農業金庫獨立董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四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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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各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組織規程」第二條條文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基隆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並修正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並修正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中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並修正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臺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並修正暫行編制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雄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名稱修正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編制表」並修正暫行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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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釀造食品工業」之業務範圍、「麵粉工業」之團體業別及其業務範圍、「胺基酸工業」之團體業別及其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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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行政院函,為廢止「國立台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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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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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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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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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教育部函,為「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標準」名稱修正為「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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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行政院函,為廢止「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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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行政院函,為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因擴增細胞分子醫學與幹細胞、功能基因與化學生物專題中心等研究計畫需要,原預算不敷1億7,727萬元,動支本(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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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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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內政部函送「戶政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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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教育部函,為本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審查該部94年度預算解凍案通過附帶決議,有關國民中小學實施常態編班事項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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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國家安全局函送「國家情報掩護機構服務人員管理及監督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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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內政部函,為廢止「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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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及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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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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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司登記規費收費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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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梨接穗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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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行政院函,為修正「健康照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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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行政院函,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品項,業經公告修正,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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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財政部函,為修正「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十一條之酒精變性劑標準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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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94年補助政黨競選費用及補貼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區域及原住民候選人競選經費,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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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教育部函送「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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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函,為修正「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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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行政院主計處函送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優先順序排列總表暨各主管機關概算計畫優先順序排列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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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送95年度該署中醫藥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勘誤表及更正後預算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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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財政部函送95年度財政部國庫署單位預算案更正後「債務支出概況表」及「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公債及賒借應付利息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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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95年度單位預算案書勘誤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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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95年度單位預算案修正本,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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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95年度單位預算案勘誤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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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本院預算及決算、內政及民族、國防、外交及僑務、科技及資訊、財政、經濟及能源、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法制、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十二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經該會與相關委員會舉行1次聯席審查會議,進行審查;惟該決算審核報告已送達本院逾1年迄未完成審查,依決算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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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本院司法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採驗尿液實施辦法」第十一條條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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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議事處彙報本院各黨團參加「通訊保障及監察調閱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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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委員賴清德、潘維剛、林惠官當選本院第6屆第2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