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3會期第01次臨時會第01次會議
日期:20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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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委員丁守中等112人,針對陳水扁主政六年以來,經濟低迷;財政瀕於破產;政府清廉度倍受質疑;挑撥族群、製造社會對立;不誠無信、敗壞政風;掩飾弊案、干涉司法;迫害新聞自由、打壓媒體;玩弄統獨、製造兩岸緊張;破壞行政中立、不恤下屬、破壞文官制度;毀憲亂政、坐令政府空轉;造成國力民命重大損失。特以下列十大毀憲亂政事實,提出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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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羅世雄等70人,針對陳水扁主政六年以來,經濟衰退、失業率攀升;賤賣國產、財政瀕於破產;貧富差距不斷擴大,新貧階級遽增、少數人士卻財富不明之遽增、政府清廉度倍受質疑、敗壞政風;造成國力民命重大損失。爰此,為反映廣大民意對總統個人施政之能力與魄力之不信任,特提出罷免案,請公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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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呂學樟等57人,基於陳水扁總統第一家庭及第一親家貪瀆弊案纏身,完全失去人民信任,沒有公信力的政府,就無法正當、合法行使公權力。全國老百姓對於陳水扁倒行逆施,總統親信、外戚當道,貪污腐化情況嚴重,嚴重影響政府施政引起重大民怨,人民齊聲要求陳水扁立即下臺,重新喚回人民對政府的信任,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九項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四條之一規定提出罷免案,請公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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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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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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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第7屆立法委員直轄市縣市選舉區劃分變更案」,請同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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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函送「該會召集委員遴選缺額遞補委員蔡文斌、陳璧、翁玉榮、羅瑩雪、魏耀乾、楊永年、謝哲勝、施肇榮等8人,提請決議聘任」,請公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