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5會期第06次會議
日期:2007-03-30,20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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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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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林重謨等4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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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李鎮楠等53人擬具「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百五十六條及第二百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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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林文郎等39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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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李鎮楠等3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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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李鎮楠等45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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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唐碧娥等57人擬具「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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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丁守中等41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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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陳根德等35人擬具「冤獄賠償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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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林正峰等35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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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吳志揚等34人擬具「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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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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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蔡家福等118人擬具「記帳士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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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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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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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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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2人擬具「檢察官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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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第一百零八條及第一百零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貨物稅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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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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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交通部函送廢止「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暨暫行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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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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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95年度第4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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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及「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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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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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小企業發展基金95年度「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第4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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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經濟部函送該部工業局95年度第4季「各機關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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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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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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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交通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函,為修正「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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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財政部函,為修正「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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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財政部函送「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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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行政院函,為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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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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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及本息抵銷辦法」名稱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本息抵銷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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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考選部函送「考選部國家考場大樓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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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經濟部函送「中央管河川區域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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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我國「限制輸出貨品表」其他相關輸出規定中CCC8703節舊汽車、CCC8711節舊機車及CCC8407、8408節舊引擎等3類貨品之輸出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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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洗錢防制法第七條授權規定事項」第三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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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經濟部函送該部水資源作業基金「95年度第4季補助團體私人撥款情形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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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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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發明創作獎助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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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修正「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舉辦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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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教育部函,為修正「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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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經濟部函送「其他第8472節所屬辦公室用機械(限檢驗單相交流300V以下,消耗電功率500W以下之電動碎紙機)等四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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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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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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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列入處理之嘉義縣大埔鄉農會信用部之處理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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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交通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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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考試院函送該院亟需本院第6屆第5會期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請惠予優先審議,以利政務推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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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關於該會本(95)年度預算經本院於95年1月12日決議凍結二分之一暨「新階段兩岸經貿互動架構及安全網之建制」全數凍結,俟報告後始得動支案,鑒於年度即將結束,懇請同意儘速安排該會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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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本院預算及決算、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案(中華民國86年6月18日至94年6月30日),已送達本院逾1年迄未完成審查,依決算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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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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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交通部及內政部會銜函送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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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交通部及內政部會銜函送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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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送修正「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部分條文、「全國性亞奧運運動競賽種類團體經費補助及輔導考核辦法」部分條文及教育部函送修正「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等3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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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等行政命令計六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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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本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農會考核辦法」第三條附表一、二及第十五條條文、「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認證及驗證作業辦法」第三條條文及經濟部函送修正「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第三條條文、「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部分條文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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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行政院函送侯委員彩鳳等提案為建請體察民意,在多數民眾生活困苦,失業率高漲且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及藥價黑洞、醫療資源浪費等相關問題未解決前,不宜任意調漲健保費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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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民眾進行瘦身美容風氣日益盛行,然而瘦身美容機構品質良莠不齊,導致近年來民眾消費糾紛頻傳,建請研議將瘦身美容業改為以申請主管機關許可為必要之特許行業,俾利監督管理,確保民眾消費之健康安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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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等提案為恆春於95年12月26日發生6.7級強震,建請儘速以第二預備金優先補助該地區各項災後重建工作,並比照921災後重建方式從優救助傷亡民眾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