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屆第06會期第11次會議
日期:2007-11-16,2007-11-20,200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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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6屆第6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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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鍾紹和等35人擬具「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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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鍾紹和等3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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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陳明真等41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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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林為洲等33人擬具「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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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藍美津等38人擬具「大學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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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王榮璋等37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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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李全教等50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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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潘孟安等33人擬具「民法繼承編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及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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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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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台聯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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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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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王塗發等37人擬具「漁會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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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王塗發等39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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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民進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十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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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林正二等102人擬具「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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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費鴻泰等43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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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費鴻泰等4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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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李紀珠等51人擬具「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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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洪秀柱等40人擬具「公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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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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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49人擬具「土木建設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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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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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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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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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金融控股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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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融資公司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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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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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內政部函送「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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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96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補助經費之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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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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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經濟部函送水資源作業基金「96年度第2季補助團體私人撥款情形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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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衛星廣播電視工程技術管理辦法」、「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條文、「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及進口許可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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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開發行為」,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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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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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經濟部函送該部水利署「96年度第2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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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下水道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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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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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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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內政部函,為修正「老人福利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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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糧商登記證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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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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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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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司法院函送該院主管96年度第2季「補捐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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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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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毒性化學物質運作責任保險辦法」暨「毒性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業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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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修正「大陸地區古物運入臺灣地區公開陳列展覽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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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人員輻射劑量評定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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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送「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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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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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交通部函送該部96年5、6月份「高雄捷運施工監督情形及改善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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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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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廢止「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其保險契約項目與內容」,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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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獎勵辦法」名稱為「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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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我國WTO關稅減讓表有關稻米配額減讓表前註之修正文件,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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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96年第2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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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交通部、內政部、法務部函,為修正「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十八條附件三、附件四,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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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財政部、內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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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我國與加拿大簽署「通訊及資訊科技合作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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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廢止「行政院衛生署監督衛生財團法人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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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96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含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支明細)一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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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土地登記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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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戶籍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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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司法院函,為修正「行政訴訟裁判費以外必要費用徵收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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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花蓮創意文化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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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96年8月6日公告「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疫區之國家(地區)」,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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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教育部函送廢止「建教合作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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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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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勞工保險局96年度第2季止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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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石斛蘭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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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增訂「行政院衛生署玉里醫院辦事細則」第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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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行政院函,為司法院籌設智慧財產法院所需相關經費1億2,558萬7,000元,動支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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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品認定及許可新增品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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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行政院衛生署函送「人工生殖資料通報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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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考試院函,為修正「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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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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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司法院函,為刪除「法院辦理民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標準」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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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臺美雙邊簽署完竣之農業諮詢委員會(CCA)英文備忘錄(MOU)及工作規範(TOR),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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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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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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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行政院函,為該院體育委員會因發放參加國際運動競賽績優獎勵金不敷2億167萬8,000元,動支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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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行政院衛生署、內政部函送「精卵捐贈親屬關係查證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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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規則」第二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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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老人健康檢查保健服務及追蹤服務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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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96年7月4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定自中華民國96年8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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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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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名稱為「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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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水中化學需氧量檢測方法─重鉻酸鉀迴流法(NIEAW515.54A)」、「含高濃度鹵離子水中化學需氧量檢測方法─重鉻酸鉀迴流法(NIEAW516.54A)」及「水中化學需氧量檢測方法─密閉迴流滴定法(NIEAW517.51B)」,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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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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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內政部函送「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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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96年度第2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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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法務部函送該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與索羅門群島金融情報中心簽署之「中華民國(臺灣)與索羅門群島間關於打擊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情報交換合作協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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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法務部函送該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與庫克群島金融情報中心簽署之「中華民國(臺灣)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與庫克群島金融情報中心關於與洗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相關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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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國防部函,為修正「陸軍專科學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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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國防部函,為修正「陸軍軍官學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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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六條、第一百二十六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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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捐助財團法人之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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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經濟部函送「臺灣電力公司核能四廠第1、2號機發電工程96年度第2季執行進度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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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中央選舉委員會、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第二條條文、第五條第三項查核結果通知書附式三格式,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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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部函送「機動調降硬粒小麥及小麥粉等7項貨品之第1欄及第2欄關稅稅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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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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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並同時廢止「國家臺灣文學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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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司法院函,為修正「律師為行政訴訟事件特別代理人之酬金計算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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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司法院函送廢止「各級行政法院出差旅費徵收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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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行政院函,為該院遴聘專家學者江耀國先生等12人為第五屆有線廣播電視審議委員會委員,聘期至99年6月14日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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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財政部函送「稅務代理人登記證書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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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財政部函,為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四條條文及附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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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中央銀行函,為修正「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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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該署主管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藥害救濟基金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兼善醫學基金會、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鄭德齡醫學發展基金會之94年度至96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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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為修正「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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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肉類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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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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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行政院函,為國防部因辦理「太平專案」,96年度所需經費7億1,544萬5,000元,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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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國防部函送「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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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內政部函送「內政部補助或委託辦理老人服務及照顧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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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教育部函送該部主管及捐資之教育法人計16家其最近年度(94年度至96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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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央銀行函送「訂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為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整,自96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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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經濟部函,為修正「正字標記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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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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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法務部函送「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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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辦法」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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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廢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減量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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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國家安全局、銓敘部、國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為修正「國家情報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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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因推動漁業署南遷計畫,96年度所需搬遷經費9,231萬4,000元,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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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五、經濟部函送該部96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亞洲創業中心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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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內政部函,為修正「身心障礙手冊核發辦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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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97年度預算書,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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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依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函送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列入處理之中聯信託投資公司之預算動支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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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法務部函,為有關「大院第6屆第5會期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其中第10組審查本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3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2項,要求本部就犯罪偵查進度之檢討與改進提出專案報告」,其中「審查本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3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2項」應更正為「審查本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3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3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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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有關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未來研發具潛力新產品之規劃,及降低畜禽死亡率與因應羊隻罹患類鼻疽病措施暨落實財產管理機制等案,已備妥相關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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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第3目第1節「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提升國民體質與生活品質」編列「獎補助費」4,77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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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運動競技處「一般事務費」原列4億8,855萬7,000元,除法定支出外,凍結三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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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委辦費」編列1億6,639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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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行政院新聞局函,為該局96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1節「廣播電視事業輔導」,經審議結果凍結九分之一,請安排報告,以利預算之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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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教育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第12款第5目第一節有關該部「推動成人英語學習、建立終身學習推動組織、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日程,以利預算之順利執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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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通過決議:「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3,000萬元,俟文建會至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一案,嗣調整為原凍結數之三分之一計1,000萬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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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通過決議:「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有關『文化設施之規劃與設置』之補助『臺南市政府推動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計畫』2,000萬元,俟文建會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案,嗣調整為原凍結數之三分之一計666萬7千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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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通過決議:「第4目『社區營造業務』法定預算數6億7,054萬7千元,原凍結數223,516千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預算計7,450萬5千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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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通過決議:「第4目『社區營造業務』1億元,俟文建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案,嗣調整為原凍結數之三分之一計3,333萬3千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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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通過決議:「第5目『表演及視覺藝術業務』法定預算數11億866萬1千元,原凍結數369,554千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預算計1億2,318萬4千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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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通過決議:「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有關『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之『規劃設置創意文化園區計畫』1億5千萬元,俟文建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案,嗣調整為原凍結數之三分之一計5,000萬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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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6年度預算通過決議:「第2目『文化發展業務』法定預算數8億7,969萬6千元,原凍結數293,232千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凍結預算計9,774萬4千元,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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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95年度預算通過決議:「『辦理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籌建計畫』凍結3,145萬元」一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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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空軍司令部「安信二號」凍結8,781萬9,000元,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並作成決議:國防部96年度預算空軍司令部「安信二號」,實際凍結金額8,781萬9,000元同意動支,另空軍司令部「安信二號」,國防部應完成國內商購,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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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6億8,355萬4,000元,凍結1億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實際凍結金額3,333萬3,000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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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六、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聯勤司令部「油料採購」編列JETA-1燃油採購預算2,241萬1,000元,凍結三分之一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聯勤司令部「油料採購」編列JETA-1燃油採購預算實際凍結金額249萬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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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國防部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2億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國防部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實際凍結金額6,666萬7,000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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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陸軍建國案」未執行經費凍結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陸軍建國案」未執行經費,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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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評估作業費」凍結1,500萬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並作成決議:國防部96年度預算「評估作業費」實際凍結金額500萬元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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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營建工程」項下違反建案作業規定,總計5億5,263萬2,000元,凍結二分之一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並作成決議:國防部96年度預算「營建工程」項下違反建案作業規定,實際凍結金額9,210萬5,000元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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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其他設備」項下違反建案作業規定,總計5億8,577萬4,000元,凍結三分之一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並作成決議:國防部96年度預算「其他設備」項下違反建案作業規定,實際凍結金額5,468萬6,000元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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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二、本院國防、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資電作戰指揮部「軍事行政」編列2,684萬元,凍結2,000萬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並作成決議:國防部96年度預算資電作戰指揮部「軍事行政」實際凍結金額666萬7,000元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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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三、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中科院承辦海陸空三軍相關軍事業務」卻無單位預算明細,凍結30%(8億3,249萬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中科院承辦海陸空三軍相關軍事業務」實際凍結金額2億7,749萬7,000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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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四、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交通及運輸設備」凍結400萬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交通及運輸設備」實際凍結金額133萬3,000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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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科學研究」各專案研究成果不足,凍結3億元案(不含百捷及玄天計畫),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科學研究」實際凍結金額1億元,其中8,000萬元得予動支,其餘2,000萬元繼續凍結,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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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百捷專案」凍結3,830萬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百捷專案」實際凍結金額1,276萬7,000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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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七、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中科院「玄天計畫」凍結7,728萬7,000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中科院「玄天計畫」實際凍結金額2,576萬2,000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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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八、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飛彈指揮部預算凍結50%案(2,068萬9,000),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並作成決定:國防部96年度預算飛彈指揮部預算實際凍結金額689萬6,000元,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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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本院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送該部96年度預算「一般裝備」項下違反建案作業規定,凍結17億0,591萬6,000元案,請安排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並作成決議:國防部96年度預算「一般裝備」實際凍結金額5億6,863萬9,000元,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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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二)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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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三)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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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二、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五)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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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三、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六)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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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八)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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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五、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九)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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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六、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二十)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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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七、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二十一)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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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八、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一)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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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4項觀光局及所屬決議(十五)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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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6項公路總局決議(一)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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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6項公路總局決議(三)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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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二、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6項公路總局決議(二十六)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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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6項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七)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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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6項公路總局決議(二十八)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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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6項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九)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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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六、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96年度預算需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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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96年度預算需提出業務專案報告部分」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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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八、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高速鐵路工程局96年度預算需提出業務專案報告部分」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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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九、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非營業特種基金96年度預算需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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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96年度「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國道新建工程局應針對蘇花高速公路復工之辦理情形需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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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非營業特種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需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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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非營業特種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需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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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九)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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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四、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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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一)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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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四)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交通部應就彰化地區重大交通建設提出專案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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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本院交通、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中,有關該部暨所屬機關歲出部分第15款第1項交通部決議(十七)之預算解凍案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處理完竣,原凍結之預算同意解凍,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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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之「設備及投資」凍結3億9,895萬3,000元(三分之一)、96年度第10目第1節「營建建設基金」之「國庫撥充國家公園基金」預算300萬元全數凍結,及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百分之二十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作成決議一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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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土地測量局第2目「土地測量」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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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第1節「國土及都市規劃業務」之「國土規劃」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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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營建署第8目「道路建設及養護」項下「辦理東西向快速道路交流道聯絡道改善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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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第4目「地政業務」第1節「測量及方域」之「國家基本測量發展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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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土地重劃工程局第2目「土地開發」預算凍結1億元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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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第5目「內政資訊業務」項下「規劃及推動自然人憑證發證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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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2億元及「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凍結二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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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2億元暨第2目之「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預算及96年度勞委會委託之「外勞卡」建置預算全數凍結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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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消防署「委辦費」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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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本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4目「營建業務」之「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城鎮地貌改造﹘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預算凍結17億5,952萬元之決議,業經審查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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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本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4目「營建業務」之「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獎補助費﹘營造都市社區新風貌計畫」2億元,全數凍結之決議,業經審查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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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8目「道路建設及養護」之「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行環境改善計畫」凍結1億6,666萬6,000元(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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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9目「下水道管理業務」之「促進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計畫」,除已發包之高雄楠梓等3處之支出外,其餘全數凍結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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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本院內政及民族、經濟及能源、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第5目「內政資訊業務」項下之「國土資訊系統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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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9目「下水道管理業務」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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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96年度第2目第2節「玉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1億元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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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第4目「營建業務」之「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審查完竣,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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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96年度預算第3目「戶政業務」中「戶役政資訊作業及管理」凍結800萬元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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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96年度「營建建設基金」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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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本院內政及民族、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針對該部營建署及所屬單位預算之「國民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國庫撥充中央國民住宅基金」預算凍結各三分之一之決議,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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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本院外交及僑務、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請將該部主管96年度預算決議(二)「台灣民主基金會房舍整建經費凍結916萬7千元案」、決議(三)「國際合作預算凍結6億4,874萬9千元案」、決議(四)「台薩園區開發計畫經費凍結1億6,666萬7千元案」,業經審查完竣,3案均准予解凍,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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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本院外交及僑務、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僑務委員會函請將該會主管96年度預算案決議第(三)、(四)項﹘「『僑民社教業務』及『華僑通訊業務』預算經費凍結合共6,444萬4千元案」予以解凍案業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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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本院科技及資訊、預算及決算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本院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凍結該會「一般行政」預算8,947萬元及351萬2,000元,經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決議案之審查結果乙案,業經審查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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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本院科技及資訊、交通、預算及決算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本院審查交通部暨所屬機關9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凍結中央氣象局預算2億2,260萬元之九分之一,經報告始得動支決議案之審查結果乙案,業經審查完竣,處理結果: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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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行政院函送蕭委員美琴等提案為針對近日緬甸軍政府以武力血腥鎮壓民主示威的僧侶和民眾,建請我國政府立即對此違反民主人權價值之暴行公開予以嚴厲譴責,要求緬甸軍政府「儘速展開與全國民主聯盟之政治對話,以和平手段解決衝突,並釋放緬甸民主領袖翁山蘇姬以及被逮捕之遊行民眾和僧侶」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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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行政院函送曹委員爾忠等提案為行政院逐漸擴大小三通,內政部擬在已收費用之護照加蓋核准小三通章戳,並收取一次性每次400元或一年多次性每年800元之費用,建請停止該重複且不合理之收費;同時對於合乎申請小三通而未辦理護照者,准予辦理一次性金馬入出境證,以方便進出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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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行政院函送藍委員美津等提案為建請全面檢討目前公共工程基本設施之維護管理,並儘速建構更完善而有效的公共工程設施之醫療健保體制,以減少因為災害事件所造成之鉅大社會成本支出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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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志嘉等提案為鑑於每隔一段時間就有食品出現問題,民眾人心惶惶,不敢食用,致合法業者慘遭池魚之殃,損失慘重,建請政府建立一套兼顧上游至下游之管理系統,俾整合追蹤、檢驗及警訊發布,同時,獎勵業者建立完善的「生產履歷制度」及公開透明化的行銷通路,以保障合法業者權益及民眾健康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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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針對交通部研議超過特定年齡之駕駛人須進行必要之體格體能審驗後始可換照,然因高齡駕駛並非肇事主因,建請要求相關主管機關不得貿然實施高齡駕駛換照方案,應另針對交通肇事主因研擬改善交通事故之具體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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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行政院函送羅委員志明等提案為針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及本息抵銷辦法」將貸款條件限制於投保15年以上且投保中之勞工,該辦法中並無「生活困難需要紓困者」之相關審核辦法,建請勞委會立即修改相關辦法,依據目前全國投保勞工之條件,設定生活困難資格條件,並刪除該投保生效中之條件,以嘉惠真正需要之失業勞工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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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行政院函送李委員紀珠等提案為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宜蘭縣工業區廠商如於租賃期屆滿前提出承購申請,其承租期間已繳納之租金及擔保金得以比率70%為上限抵充應繳價款,而中南部其他工業區廠商卻可抵充100%,建請政府將宜蘭縣工業區廠商於承租期間已繳納之租金及擔保金抵充應繳價款之比率上限提高至100%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