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屆第01會期第15次會議
日期:2007-06-12,2008-06-13,20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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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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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0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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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5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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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5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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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8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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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9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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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孫大千等31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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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吳育昇等3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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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李乙廷等41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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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侯彩鳳等4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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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廖婉汝等34人擬具「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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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9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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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侯彩鳳等4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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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2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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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江連福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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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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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石油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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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侯彩鳳等38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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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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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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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委員翁金珠等24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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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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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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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5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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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委員賴清德等30人擬具「國家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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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8人擬具「國家外匯資產投資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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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委員張花冠等19人擬具「反併吞和平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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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本院委員張花冠等20人擬具「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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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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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協會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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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本院委員薛凌等19人擬具「國防部組織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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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本院委員薛凌等18人擬具「數位無線電視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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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本院委員薛凌等17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太空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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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本院委員薛凌等16人擬具「國家教育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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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本院委員李紀珠等4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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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本院委員李紀珠等45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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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42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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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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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本院委員黃昭順等3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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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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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本院委員張顯耀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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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本院委員江義雄等3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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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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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本院委員李紀珠等44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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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本院委員鄭麗文等30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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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本院委員潘維剛等43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五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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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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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6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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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本院委員丁守中等50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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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擬具「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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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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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本院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森林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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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行政院函,為財政部賦稅署本(97)年度預算「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科目經費不敷1億4,468萬4,000元,動支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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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財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酒類衛生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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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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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經濟部函送「商標電子申請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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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條附錄一、第十一條附錄二、第十二條附錄三,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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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廢止「無線電視節目審查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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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交通部函送「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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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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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志賀氏桿菌之檢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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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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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暨所屬機關97年度第1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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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交通部函送「空運危險物品名稱」,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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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7年5月7日修正公布之「菸酒稅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93年1月7日修正公布之「菸酒管理法」第4條第3項條文,定自97年5月16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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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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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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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四十條之附件四,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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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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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經濟部函送廢止「非侵入式自動血壓計型式認證技術規範」及「非侵入式自動血壓計檢定檢查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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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勞工保險局97年度第1季止預算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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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交通部函送「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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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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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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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教育部函送廢止「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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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商品分類號列8516.60.90.00.9項下品名」,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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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行政院主計處函送「96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4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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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行政院主計處函送「97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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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司法院函送「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及借調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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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行政院函,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因協助中國大陸辦理四川地震緊急救援事宜,所需捐款經費7億元,動支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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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CCC7204.10.00.00-8「鑄鐵廢料及碎屑」等23項廢鋼、小鋼胚及鋼筋相關貨品之輸出規定,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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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法人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暨修正「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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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內政部函送「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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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行政院函送廢止「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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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勞工保險局辦事細則」第十四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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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行政院函,為修正「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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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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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交通部函送該部97年3、4月份「高雄捷運施工監督情形及改善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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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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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傳染病隔離治療醫院指定辦法」名稱為「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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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預告訂定『營養師執業執照費及營養諮詢機構開業執照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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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6年12月12日公布之「祭祀公業條例」,定自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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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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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財政部函送「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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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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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廣告申請審查辦法」名稱為「農藥廣告申請審核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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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十五條條文及「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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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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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輻射工作人員特別健康檢查項目」,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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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部函,為修正「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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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考試院函,為修正「試務處組織規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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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器產品裝備及其零組件生產檢定委託辦法」名稱為「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檢定委託辦法」,並修正全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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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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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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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函送廢止「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研考業務協調會報規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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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97年1月2日修正公布之「內政部組織法」第19條條文,定自中華民國97年1月4日施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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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暨附表一、附表二,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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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2點、第7點及其附件3之10「冷凍鹿精液之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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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96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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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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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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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考試院函,為修正「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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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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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國家型科技計畫97年第1季成果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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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五、本院衛生環境及勞工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漢生病病人補償條例草案」,請併同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之「漢生病病人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草案」,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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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六、本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請安排報告該局97年度預算相關決議四項案,(一)凍結該局預算二分之一,並應提出「行政院所屬訓練機構整併及資源整合成效專案報告」。(二)應提出「行政院所屬訓練機構整併及資源整合成效專案報告」。(三)「公務人員出國專題研究及菁英領導班」與「友好國家公務人員交換訪問」兩項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應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預算經刪減後,凍結三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等四案,業經處理完竣,決議:(一)第一案、第三案及第四案預算凍結部分,均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二)第二案所提報告,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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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七、本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函,為有關院會交付審查之一、法務部函,為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其中第10組審查該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2款第1項)通過決議第3項,凍結該部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科目之「人事費﹘獎金」預算四分之一及二、法務部函,為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其中第10組審查該部主管業務歲出部分(第12款)通過決議第4項,要求針對司法保護之辦理法律宣導業務部分案,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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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本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函,為有關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為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其中通案決議第15項,要求該部就「如何改善預防重大金融犯罪並檢討現行運作機制」提出專案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同意備查,並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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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九、本院衛生環境及勞工、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衛生署函為該署主管97年度預算凍結部分計13案,請該署檢附相關書面報告資料,俟同意後始得動支,業經處理審查完竣,同意該署依法動支上揭凍結之預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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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本院衛生環境及勞工、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該會主管97年度預算凍結部分案,俟同意後始得動支,業經處理審查完竣,同意該會依法動支上揭凍結之預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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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本院衛生環境及勞工、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該署主管97年度預算凍結部分計5案,俟同意後始得動支,業經處理審查完竣,同意該署依法動支上揭凍結之預算,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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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二、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凍結「獎補助費」,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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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4節「青年志工服務與旅遊學習」凍結獎補助費,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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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四、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凍結「國外旅費」,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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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五、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凍結534萬7,000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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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1節「青年創業輔導與創業理念培育」,凍結3,307萬元之三分之二,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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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2節「青年職涯輔導及就業服務」,凍結1億3,074萬1,000元之二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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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八、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2節「青年職涯輔導及就業服務」中之「辦理職涯發展及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凍結經費三分之二,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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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九、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3節「青年公共參與及審議民主」,凍結4,817萬8千元之二分之一(含獎補助費1,00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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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青年輔導工作」第4節「青年志工服務與旅遊學習」凍結經費,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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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一、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經費凍結,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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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二、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有關「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及提升大學國際競爭力計畫」中「改進大學評鑑制度」經費凍結,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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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三、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經費凍結,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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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高等教育」第5節「師資培育」有關「協助師範校院轉型發展」經費凍結,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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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3目第1節「中等教育督導」之「均衡高中教育發展」經費凍結,業已處理完竣,決議繼續凍結3,0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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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六、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有關「中部辦公室法制化及釐清業務項目」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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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七、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有關「中等教育管理增列經費之內容」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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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八、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有關「高級中學教育優質化、社區化業務推展情形」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決議繼續凍結3,0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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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有關「技職教育社區化及充實教學設備、學區劃分以及學校分布調整辦理情形」預算解凍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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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有關「國民教育行政及督導經費解凍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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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一、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有關「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經營管理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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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二、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8目第4節「教育及學術資訊管理與發展」經費凍結,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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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教育部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11目第3節「國立社教館所維持及發展輔助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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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7目「對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捐助」,凍結2億9,035萬7,000元之二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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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6目「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捐助」,凍結經費二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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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六、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2節「電影事業輔導」有關「國家電影文化中心興建計畫」,凍結經費二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不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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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七、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1節「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凍結「培養廣播電視數位人才(共星共碟計畫2,700萬元除外)」、「補助數位廣電、公益團體」及「辦理廣播電視人才培育」經減列後之預算數2,031萬元之二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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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八、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大眾傳播事業輔導」第1節「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凍結「推動數位電視普及發展─輔助籌建數位電視傳輸改善站」1億7,200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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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3目「國內新聞業務」,凍結2,401萬元,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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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有關「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首長特別費63萬6,000元,全數凍結,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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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國際新聞業務」第4節「國際新聞人士邀訪接待」,凍結經費三分之二,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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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二、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第1目「國際新聞業務」第1節「國際新聞規劃及研究」,凍結經費二分之一,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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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三、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會同處理行政院新聞局函為97年度歲出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除出國進修312萬8,000元外,其餘經費凍結三分之二,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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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送「蘭陽博物館興建工程」及「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計畫」97年度第1季執行進度,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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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修正「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管理辦法」名稱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並修正全文案,業經審查完竣,決議:准予備查,並作成附帶決議1項,修正「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條文案,業經審查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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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衛生署會銜函為廢止「動物用抗生素麻醉毒劇及生物藥品管理辦法」,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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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第三條附件一、修正「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五條條文、修正「漁會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農會財務處理辦法」部分條文及修正「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部分條文等5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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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經濟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會銜函送修正「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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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為本院審查通過「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第43條第3項第4項條文,非考試院之主張,請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尊重及遵守考試院之法定職權,並主動撤回該草案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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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高雄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對「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之建言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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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為一讀通過之「土地登記士法草案」涉侵司法院職掌等事,且侵犯律師專業權之非訟與訴訟代理權,建請將法案退回行政院,由行政院與司法院協商定案再行函送審議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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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等提案為請規劃新莊捷運線迴龍站延伸至桃園市,連結桃園都會區捷運系統,俾使桃園都會區捷運系統與台北都會區捷運系統串連,得以有效紓解交通並促進地方繁榮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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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等提案為鑑於31萬名受僱勞工尚未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1年內進行全面通盤檢討,將所有與雇主間存在「僱傭勞動關係」的勞工全部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以法律保障所有勞工的權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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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近來國內連動債金融商品交易熱絡,引發出許多交易糾紛,為保障廣大投資人的權益,請政府將連動債商品之投資門檻提高,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在銷售連動債商品時,必須誠實告知連動債之風險性,並於過程中錄音以做為投資者日後之佐證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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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五、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鑑於近年來保險申訴案件日增,為保障民眾購買保險商品之權益並減少保險交易糾紛,請政府加強規範及查緝不肖保險業者,並定期公布不肖業者之名單及保險公司之服務評比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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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六、行政院函送江委員玲君等提案為加速推廣「自然人憑證」業務普及化,請相關業務單位在一個月內評估停止徵收或減徵現行275元規費,並提供申辦者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免費使用簡易讀卡機之方案,俾增加民眾申請自然人憑證誘因,大幅提昇電子化政府之效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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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七、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金玲等提案為鑒於惡性腫瘤高居國人十大死因之「榜首」,其中子宮頸癌名列女性癌症前五名,然子宮頸癌是可以早期發現有效預防的,請中央健康保險局將免費子宮頸抹片檢查年齡放寬至25歲以上婦女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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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八、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錦隆等提案為保障台商權益,請政府相關單位成立跨部會的專案窗口,輔導台商,與越南政府各單位溝通合作,創造台灣產業競爭優勢;另,針對越南總理府柏依國際關口經濟特區政府主席率團來台訪問,提出多項經濟合作項目,亦請進行瞭解,並成立專案小組,俾使大陸台商能充分利用越南政府高優惠政策,提升整體競爭力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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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行政院函送鄭委員汝芬等提案為解決台灣農業環境惡化,並減少貿易自由化對農業的衝擊,請政府相關單位針對休耕農地利用及農產品的產銷輔導,積極提出具體政策,落實照顧廣大農民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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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等提案為針對衛生署統計臺灣婦女癌症發病率中,乳癌已躍居第二位,請衛生署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儘速就「抗荷爾蒙治療」藥劑諾雷德(Zoladex)納入健保給付之事項進行討論與審查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