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第07屆第04會期第12次會議
日期:2009-12-04,2009-12-08
報告事項
質詢事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討論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李俊毅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增訂第十七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李慶華等20人擬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黃淑英等27人擬具「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黃淑英等23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委員郭素春等29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4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2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9人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合作發展法草案」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管制藥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
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難民法草案」案。
十八、監察院函請審議「審計部組織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行政院函,為有關前經本院審議通過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英文約本,請惠予補正案。
二十、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僑務委員會海外僑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僑務委員會僑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二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二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二十三、財政部函送廢止「公庫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二十四、財政部函送該部關稅總局與波蘭關稅總局簽署之「臺灣海關與波蘭海關合作打擊關務詐欺行為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二十五、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芝麻」、「奶油」(含無水乳脂肪、乳酪2類)及「酸漬除外之其他調製或保藏番茄」(簡稱番茄糊)等貨品之第1欄及第2欄關稅稅率案,請查照案。
二十六、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小麥及小麥粉等8項貨品之第1欄及第2欄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98年8月6日起至99年2月5日止,為期半年,請查照案。
二十七、法務部函送廢止「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法務部調查局設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及「法務部調查局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轉投資事業9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三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該署主管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兼善醫學基金會、毒藥物防治發展基金會、鄭德齡醫學發展基金會98及99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具有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指定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總號4090類號N6097食品中黃麴毒素檢驗法等16種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得為食品衛生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為經濟部因辦理「97─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98年度新增及修正計畫,所需經費8,420萬6,000元動支本(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為衛生署因應H1N1新型流感疫情,採購H1N1新型流感疫苗、抗病毒藥劑及防護裝備等所需經費17億元,動支本(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核定學術研究及服務業之研究人員中符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之一第二款或第四款規定者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之工作者」,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勞工保險局98年度第2季止預算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新聞局函送該局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及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99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新聞局函,為修正「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獎勵及輔導辦法」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有關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乙案,其中對於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之決議事項,檢送說明資料,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該會加入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多邊監理合作備忘錄(MMOU)成為簽署會員,檢送該備忘錄,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四條條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兩岸金融合作之實質內容及我方因應、配套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之適格條件準則」,名稱修正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檢測標準方法「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NIEAR201.14C)」等2種,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限制塑膠類托盤及包裝盒使用」公告事項第5項及第8項,請查照案。
五十二、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觀賞魚輸出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五十三、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第三條及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五十四、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台灣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代執行長徐永耀及海域處副處長邱肇峰、轉投資事業處處長姚坤泰、會計處副處長張錦堂等四人赴大陸新疆參加「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份海域合約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交流活動報告書暨政府機關(構)人員從事兩岸交流活動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五、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台灣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主任地質師孔祥邦、地球化學探勘師翁榮南、組長李元偉、地質師張渝龍赴大陸新疆「參加台南─潮汕石油作業公司舉辦之新疆地質考察」交流活動報告書暨政府機關(構)人員從事兩岸交流活動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六、經濟部函送該部德基水庫集水區管理委員會鄧執行秘書英慧、工業局周副局長能傳研提之「大陸河南小浪底水庫調水調砂技術研討會及技術考察報告書」、「兩岸中文信息技術標準論壇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七、經濟部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針對「台電公司發電及生火用燃料」所通過之決議案,台電公司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五十八、經濟部函送該部標準檢驗局陳局長介山、謝組長曉平、吳副組長秋文及王副組長石城等人研提之出席「兩岸中文信息技術標準研討會」及「兩岸驗證認證與標準體系研討會」會議暨拜會活動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九、經濟部函送該部投資處凌處長家裕等人研提之辦理「大陸台商輔導計畫」及「台商回台投資計畫」活動報告書、有關經濟部參加海基會「環勃海台商訪問團」參訪報告、「兩岸紡織產業合作事項洽商及參訪」出席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經濟部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案,決議「針對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每年度增加之未動用餘額貸予台電公司之比例逐年降低,以不超過80%為原則,將規劃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查」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六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商品合板十七品目之檢驗標準版次」,請查照案。
六十二、經濟部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通過決議漢翔公司部分第2項,業已備妥相關契約及計畫之評估書件,請查照案。
六十三、經濟部函送該部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專案計畫─楠梓榮塑園區設置計畫,請查照案。
六十四、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及所屬單位轉投資事業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六十五、經濟部函送「水災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請查照案。
六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七、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99年度新興重大計畫「配合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推動計畫」等8項計畫書,請查照案。
六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選舉罷免辦法」第二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針對該會農業作業基金項下兩分基金應重新進行評估,提出檢討並回歸公務預算編列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之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投資事業與財團法人香蕉研究所等7家財團法人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針對「改善遠洋漁業管理計畫」98年編列經費有高估之嫌,應提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十三、司法院函送「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四、司法院函送「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五、司法院函,為修正「少年法院院長、庭長及法官遴選辦法」,請查照案。
七十六、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及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七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四十二條之一、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八、內政部函送「臺北縣改制計畫」、「臺中縣(市)合併改制計畫」、「臺南縣(市)合併改制計畫」及「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請查照案。
七十九、國防部函送「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教育部函送該部推動國立大學整併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十一、教育部函送該部所屬各國立大學附設醫院辦理「兒童早期療育、老人學習和醫療、社區醫學教育現況及實施方式」報告,請查照案。
八十二、教育部函,為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舊址併入國立歷史博物館整體規劃利用案,請查照案。
八十三、教育部函,為修正「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四、教育部函,為有關本院第7屆第3會期第17次會議制定「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通過附帶決議之說明,請查照案。
八十五、教育部函,為修正「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閱覽服務收費標準」,並將名稱修正為「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八十六、教育部函,為修正「中等以上學校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及保送入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七、交通部函送「交通部暨所屬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投資民營事業及捐助財團法人基金概況表」及「政府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八十八、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修正「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教練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等3單位9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九十、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第一條、第二條、第十一條條文暨附表一、附表二,名稱並修正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招標期限標準」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轉投資之公私合營事業9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書,請查照案。
九十四、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函送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愛台12建設」計畫,有關該會「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九十五、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及「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艦艇延壽計畫」,請查照案。
九十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電信業及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電信業及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九十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非法廣播電臺聯合取締小組」98年4月至6月執行成果統計表,請查照案。
九十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九、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函,為修正「檔案管理局辦事細則」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光電科技工業協進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會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凍結20億元部分,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19億9,000萬元,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業發展基金『補助農民繳交農田水利會會費計畫』22億2,86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之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私立學校申請變更組織作業辦法」等7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淑蕾等提案為鼓勵民眾改用低排碳量交通工具,建請積極研擬新換購車補助方案,並以每公里排碳量訂定獎勵或懲罰標準,以降低氣候變異的衝擊及因應未來日漸枯竭的能源危機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五、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志雄等提案為建請法務部依檢警聯繫辦法與刑事訴訟法研議符合函送案件,請各司法機關繕寫不予解送報告書,並傳真至地檢署值星檢察官批示,檢察官於收到後兩小時內若未回覆,視為同意,逕予函送,避免警力負擔並保障基本人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六、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志雄等提案為推動高中職社區化,降低國中升學壓力,平衡城鄉教育差距,建請教育部研議於鶯歌鎮新設立一所公立高中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七、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為建請教育部加強宣導推廣「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並將其編入校園鄉土教材中,以利學生統一學習,避免造成師生在教學與學習上之困擾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八、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建請相關單位就各合約醫療院所擬具之醫療機構收費標準,增修統一規範公費疫苗施打收費之標準,以保障接種公費疫苗民眾之權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等提案為鑑於警察為人民保姆,也是國家公權力行使者,其維持社會秩序之取締違規行為,應符合行政程序並顧及社會觀感,建請警政機關檢討現行偷拍或躲在暗處等取締方式,改以公平方式達成警示目的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