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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第07屆第04會期第15次會議
日期:2009-12-25,2009-12-29
報告事項
質詢事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討論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5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七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3人擬具「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周守訓等22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徐中雄等25人擬具「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陳淑慧等17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委員江義雄等25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九、本院委員黃淑英等25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七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十、本院委員洪秀柱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趙麗雲等27人擬具「電業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四、本院委員郭素春等31人擬具「醫療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4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六、本院委員朱鳳芝等22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9人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法修正草案」案。
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織法草案」案。
二十、行政院函請審議「管制藥品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法務部組織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草案」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法務部廉政局組織法草案」及「法務部組織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難民法草案」案。
二十八、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及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99年度預算書」案。
二十九、法務部函送第7屆第3會期第17次會議修正「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附帶決議,由該部會同司法院檢討現行緩刑附條件及緩起訴命義務勞務之時數規定是否妥適之研處意見,請查照案。
三十、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98年度第3季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三十一、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民間之公證人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三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第十條、第十一條條文及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附表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應考資格表」,請查照案。
三十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六條、第八條、第十四條附表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牙醫師類科及附註部分)、第七條附表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應試科目表」(護理師、護士、助產士類科部分),請查照案。
三十四、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規則」第九條條文、第三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及第四條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請查照案。
三十五、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科目表」,請查照案。
三十六、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附表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應考資格表」、第四條附表六「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及附表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表」,請查照案。
三十七、考試院、行政院函送廢止「特種考試政風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殘障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請查照案。
三十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工程技術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十四項規定,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資料申報辦法」,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一定金額或比率」,請查照案。
四十三、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漢翔公司總經理夏友夷赴大陸地區從事兩岸交流活動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四、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商品行銷事業部陳正聲、莊艷慧君等2人,於98年9月赴大陸南京洽公之兩岸交流活動報告書,請查照案。
四十五、經濟部函送該部國際貿易局黃局長志鵬及蕭科長惠君參加「2009年南京台灣名品交易會」報告書,請查照案。
四十六、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台灣中油公司儲運處副處長陳傳協赴大陸參加「2009亞洲化學品散裝船運與倉儲會議暨2009國際油輪運輸峰會」交流活動報告書暨政府機關(構)人員從事兩岸交流活動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七、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台灣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工安環保室主任黃財明及永安液化天然氣廠產品管理師施明欽等2人赴大陸參加「2009年中國天然氣汽車論壇」交流活動報告書暨政府機關(構)人員從事兩岸交流活動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八、經濟部函送該部工業局洪科長輝嵩參加「兩岸紡織產業合作發展研討會」出席報告及國際貿易局王組長廷驊、熊科員慧玲參加「2009年台灣優質食品赴東北拓銷團」赴哈爾濱及瀋陽地區拓銷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九、經濟部函送該部技術處詹顧問文鑫參加電電公會「徐州兩岸新能源產業合作與發展論壇考察團」報告書,請查照案。
五十、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小企業處楊技正佳憲出席「2009南京台灣名品交易會」報告書,請查照案。
五十一、經濟部函送該部水資源作業基金「98年度第3季補助團體私人撥款情形表」,請查照案。
五十二、經濟部函送「臺灣電力公司核能四廠第1、2號機發電工程98年度第3季執行進度表」,請查照案。
五十三、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水資源開發計畫工程費提撥造林基金比例」,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塑膠類之檢驗」,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諾羅病毒之檢驗」,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衛生署函送「齒模製造技術員從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廢止「齒模製造技術員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五十九、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驗預防及治療費用給付辦法」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衛生署函送「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工作致感染者補償辦法」,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國家實驗研究院海洋研究船建造計畫書,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之「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未來調整方向、定位、考核機制、標準」書面報告及摘要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六十三、司法院函送本院第7屆第3會期第17次會議附帶決議,由法務部會同該院檢討現行緩刑附條件及緩起訴命服義務勞務之時數規定是否妥適之說明,請查照案。
六十四、司法院函送該院主管98年度第3季「補捐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六十五、交通部函送「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來臺設立辦事處從事業務活動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六十六、交通部函送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所作通案決議,其中國營事業充斥不當會費、捐補助及分擔費用,建議國營事業進行全面檢討及提出改善措施報告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八、交通部函,為修正「船員服務規則」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七十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六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交通部函,為修正「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條文及第十八條附件十三,請查照案。
七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第六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二、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第四條、第六條條文及「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三、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四、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五、財政部函,為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六、財政部函,為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請查照案。
七十七、財政部函,為修正「受理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收取服務費標準」,請查照案。
七十八、財政部函,為修正「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三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就業保險之職業訓練及訓練經費管理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98年度第3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含補助對象、金額及相關開支明細)一覽表,請查照案。
八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修正「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請查照案。
八十四、行政院函,為修正「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五、行政院函,為修正「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八十六、行政院函送廢止「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八十七、行政院函送「特別收入基金之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八十八、行政院函送法務部及所屬98年度收容人給養經費不敷,動支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3億1,717萬4,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八十九、行政院函送外交部因美元匯率升值變動影響,致各駐外機構人員維持經費不敷支應,動支98年度第二預備金2億8,231萬5,000元,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九十、行政院函,為修正「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九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九十七、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98年度第3季補助團體及個人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九十八、內政部函送「工作所得補助方案」98年第3季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九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師或技師受丙等綜合營造業委託執行綜理施工管理簽章報備登錄及收費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函,為修正「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組織規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編制表」及「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十二條及第五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噪音管制法規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一○四、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98年度第3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一○五、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六、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國家情報蒐研績效評鑑及獎勵辦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一○七、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政府機關密碼統合辦法」,請查照案。
一○八、審計部函,為修正「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辦事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一○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所作決議第6款第1項中,有關該會主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第1節「培育優質人才促進就業」項下「強化並擴大園區固本精進計畫」應提出專案報告部分,請安排報告議程,請查照案。
一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本院第7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修正該會組織法,及將國家文官培訓所組織條例名稱修正為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並修正條文時協商作成4項附帶決議,其中要求區域培訓中心成立前,應先評估並提出報告後始得成立,茲為成立「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以辦理有關培訓業務,請安排報告日程,請查照案。
一一一、行政院函,為有關本院審議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決議凍結該院三分之二預算,俟蘇花高速公路動工之後始得動支,再續予說明,請查照案。
一一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委員陳福海等19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無黨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請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查照案。
一一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之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之決議事項書面報告,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一一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檢送該部督促所屬國營事業全面檢討會費、捐補助及分攤費用暨改善措施書面報告,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一一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擬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維持新台幣900億元專案報告,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一一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2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3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部分決議第1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本案修正為凍結3億元,其餘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部分決議第2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4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6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7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98年度預算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請安排報告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決議,就該部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5項,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另通過決議1項,請查照案。
一二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內政部函為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就該部主管「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編列「不動產投資」3億9,000萬元,決議凍結五分之一部分,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二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依規定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淑慧等提案為國內徵信社常見違法徵信問題,造成民眾困擾,建請儘速召開「偵探業法」修法會議,廣納各界建議,並於專法制定前,主管機關須定期抽查登記從事此事業行為公司之業務內容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一、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等提案為國內各醫療院所開立之收據大多數不符規格,建請衛生署及相關主管機關捨棄對於醫療單據相關辦法僅以「行政指導或法規命令」之方式規勸辦理,改以修法方式收強制施行之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二、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強化我國參加2016年奧運的競爭力,增加我國奪牌的機會,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將該年奧運增設之七人橄欖球及高爾夫球,列為我國未來幾年的重點培訓項目之一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三、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鑑於台北市部分地區為早期開發建設之老舊社區,周遭道路巷弄狹窄,並未設有地下停車場,除造成民眾交通不便外,甚者導致區域內消防救災之重大障礙,建請政府機關如財政部所屬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海巡署等,於非上班時間提供場地供周遭里民停車,以落實政府苦民所苦之施政精神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四、行政院函送管委員碧玲等提案為政府目前對身心障礙者的補助與照護,不論障別皆採一致的補助標準,顯然無法滿足這些家庭實際需求,建請儘速召開相關研討會,深入了解心智、認知障礙類的身心障礙者與其家庭之實際需求,提出相關補救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五、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清池等提案為建請行政院衛生署研議醫院在星期六、日時仍應有住院醫師輪班,以落實醫師輪值制,並達到醫病雙贏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六、(密)本院人事處函,為外交部協助查證劉委員建國及許委員舒博2位委員是否具有美國國籍一事,業經該部函復,請查照案。
一三七、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第7屆立法委員南投縣第1選舉區缺額補選當選人馬文君女士已於98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40分到院宣誓就職,請查照案。
一三八、本院人事處函,為吳委員志揚、邱委員鏡淳及傅委員萁均自民國98年12月20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一三九、議事處彙報本院各黨團推派參加「通訊監察執行情形調閱委員會」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