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屆第06會期第03次會議
日期:2010-10-08,2010-10-11,2010-10-12,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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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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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3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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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2人擬具「視力保健法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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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3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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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4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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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院委員徐少萍等23人擬具「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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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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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及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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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及第二百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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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院委員黃志雄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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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院委員田秋堇等23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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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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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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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職業訓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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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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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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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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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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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扶養津貼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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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院委員趙麗雲等28人擬具「終身學習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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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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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本院委員楊麗環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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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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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9人擬具「民法第八百零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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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本院委員郭素春等34人擬具「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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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本院委員陳根德等17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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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本院委員朱鳳芝等18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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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並請同意撤回前送本院審議之「原住民族自治區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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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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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行政院函請審議「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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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司法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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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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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油氣管理」編列1億2,972萬3,000元,與基金法定特別用途規定不符,有違預算體制,凍結「油氣管理」預算二分之一,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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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計畫預算凍結6億元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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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政府儲油油槽租金」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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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水資源作業基金「水庫堰壩清淤規劃」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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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作業基金-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工業區土地租金高於科學園區,導致廠商承租意願低落,重新檢討優惠方案」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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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作業基金-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工業區土地出售優惠方案(789方案)執行成效不佳,重新檢討優惠方案」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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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作業基金-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工業區閒置土地未妥善全數銷售完畢前,不得再辦理任何工業區開發」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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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作業基金-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工業區土地出售優惠方案(789方案)執行成果明顯不佳,『管理及總務費用』凍結三分之一」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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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研究發展及訓練計畫」建議凍結1億元,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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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預算石油基金科技計畫項下「海洋能源發電系統評估與測試計畫」凍結三分之一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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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預算石油基金科技計畫項下「太陽能熱水系統作業與成效調查研究計畫」凍結10%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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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經濟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部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基金「淨煤技術及二氧化碳捕獲封存示範計畫」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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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針對該會農業特別收入基金-農業發展基金「99年度補助農民繳交農田水利會會費計畫」22億2,86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已備妥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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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會「辦理臺灣下單大陸取貨及於中國大陸上海市設置臺灣農產品長期宣傳展售據點案執行情形」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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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檢送該會「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補助辦理農產品國際行銷」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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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檢送該會「加速重劃區急要農水路改善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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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營業收支部分決議第1項,臺灣鐵路管理局費用編列與支用上過於浮濫,各項費用凍結十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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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營業收支部分決議第2項,臺灣鐵路管理局宿舍被占用戶數及面積增加,營業資產出租運用效益不彰,各項費用凍結十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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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營業收支部分決議第3項,臺灣鐵路管理局「其他工作獎金」凍結五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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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重大建設事業部分決議第1項,臺灣鐵路管理局配合振興經濟特別預算所增列「環島鐵路整體系統安全提昇計畫」凍結五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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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1項,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用人費用」及「服務費用」凍結四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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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2項,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其他福利費」凍結五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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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3項,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福利費-其他」凍結三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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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4項,觀光發展基金凍結五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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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6項,觀光發展基金關於推廣陸客來臺經費,凍結三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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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7項,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新增補助高速鐵路工程局「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14a車站經費凍結五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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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業務總支出部分決議第8項,觀光發展基金「競爭型國際觀光魅力據點示範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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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部分決議第1項,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預算凍結五分之一,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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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交通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有關該部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部分決議第2項,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專案計畫經費凍結5億元,請排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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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密)國家安全局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凍結該局99年度國內情報工作業務經費案,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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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函,為99年度運動發展基金「輔助運動訓練場館興整建及維護管理計畫」凍結5,000萬元預算,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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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財政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地方建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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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財政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支出凍結五分之ㄧ,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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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六、財政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行銷費用-印刷裝訂費與廣告費」編列19億3,395萬6,000元,凍結2.6億元,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大陸市場推展計畫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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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教育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凍結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業務收入』中『其他業務收入』之『社教機構發展補助收入』3,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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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教育部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凍結該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作業基金」中「業務成本與費用」1,000萬元之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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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立即上工計畫」預算凍結1億元之五分之ㄧ,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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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及身心障礙者就、轉業暨創業輔導計畫」預算7,869萬1,000元凍結20%,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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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辦理定額進用績優機關表揚及身心障礙者就業宣導與服務費」預算1,198萬元凍結五分之ㄧ,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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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勞工權益扶助計畫」項下「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法律扶助行政經費」預算112萬元凍結40萬元,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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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項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預算17億2,636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ㄧ,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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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項下「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預算4,900萬元凍結1,000萬元,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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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勞工保險局考核獎金預算2億2,218萬3,000元凍結二分之ㄧ,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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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為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勞工保險局績效獎金預算2億2,375萬4,000元凍結二分之ㄧ,檢送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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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考試院函送該院亟需本院第7屆第6會期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請惠予優先審議,以利政務推展,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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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分配表」及「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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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行政院函送亟需本院在第7屆第6會期完成立法程序之重要法案,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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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行政院函送曹委員爾忠等提案為馬祖地區近年遭受颱風、大雨侵襲,部分路段、邊坡經常造成崩塌,潛藏危機,建請協助地方政府全面勘查、改善,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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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建請內政部警政署擴大現有的e化報案平台,增加偵查、線索提供與追蹤的功能,並擬定適度的獎勵配套措施,結合與運用網路力量,於有限之警力,納入無窮之民力,以在報案的黃金時間內,共同搜索可能的人事物線索,以提昇警方辦理竊盜案的效率與效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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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建請行政院會同司法院暨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檢討法院的拍賣責任及制度,研擬相關配套辦法,俾便民眾能在資訊透明的情況下承購法院拍賣標的,避免損及其權益,並彰顯司法公義之精神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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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三、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衛生署儘速推動乳房超音波篩檢之認證制度,建立品質合格、數量合用的認證醫療機構網絡,俾與X光攝影交替使用以促進乳癌篩檢之正確度與篩檢率,落實保障婦女健康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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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四、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結核病迄今仍為臺灣排名第一的法定傳染病,且罹病率持續偏高,建請本院衛生署設置專責單位予以落實防治,並且儘速投入適當的資源加強結核病的研究及防治工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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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等提案為建請環保署及相關單位,參考國外光污染條例或規範,將光污染防制法制化,儘速制訂相關法令以維民眾健康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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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等提案為登革熱與腸病毒疫情侵臺,建請相關單位提高警覺預先防範,確實防堵病毒入侵與肆虐,並結合醫界、實務界、學界共同為人民生命健康把關,建立更周全更完善的流行病防疫系統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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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瑩等提案為鑒於台灣特殊地理位置及氣候環境,震災、風災頻繁,建請設置「天然災害重建基金」,以通案性、整體性之策略方案,隨時因應各類天災災區之重建、災民之補助、補償等相關事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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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八、行政院函送朱委員鳳芝等提案建請在天然氣事業法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於2個月內重新核定統一各家天然氣公司之售價,以平民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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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九、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等提案為鑒於我國許多公路建設都是遇山鑿洞、遇河架橋,存在著不可知與不穩定的風險,建請交通部針對國道系統進行總體檢,並對危急路段加以監控及補強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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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等提案為鑑於台灣電視、手機、電腦、MP3等3C及電子產品普及,且汰換速度快,此類物品若未妥善處理即隨意丟棄,恐造成環境嚴重污染,建請主管機關環保署制定電子產品及周邊相關產品通盤回收計畫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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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等提案為避免師公格山走山事件再次發生,影響用路人安全,建請相關權責單位於99年5月底前,全面檢視國道順向坡路段的安全性問題,並公開檢測報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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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等提案為日前本院要求各部會將下轄財團法人預算書送本院審議,但金管會遲遲未將下轄財團法人預算書送審,建請該會以最速件將預算書送至本院審議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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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等提案為我國國防實力攸關國家安全,國軍官兵體力即是國力,建請國防部嚴格實施國軍體能訓測實施計畫,針對現役官、士、兵就性別、年齡設置不同標準,具體實施評鑑檢測、提出結果報告並具體切實檢討改善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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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淑蕾等提案為臺灣的護理人力相較於國際,嚴重不足,建請行政院衛生署明定合理之三班護病比與合理輪休時間,並公布各醫院在醫院評鑑中所呈現的護理人力,以維護病患權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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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進士等提案為建請衛生署加強國際新興毒品情資收集,以達到預先防範之功效;法務部則須儘速將「喵喵」列入毒品管制,避免新興毒品氾濫,危害國人健康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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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進士等提案為建請警政署對通過警察三等特考之錄取人員不論年度、身分別及是否提起訴願皆應給予至警大受訓之機會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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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淑英等提案為使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能同時監控非適應症用法之安全性,建請衛生署於「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表」中新增「使用該藥物欲治療之疾病/症狀」欄位,以保障國民用藥安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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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等提案鑑於陳樹菊女士之事蹟符合當前教科書的取材,內容具備正面積極意義,可引起學子們學習興趣,並透過典範概念的傳達讓學生耳濡目染,培養學子關懷他人與真心愛人的高尚情操,建請政府將陳女士故事納入教科書的參考教材中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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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行政院函送郭委員素春等提案為國內中醫院所提供的水煎中藥或藥粉標示常缺乏藥材相關資訊,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建請中央主管機關加強教育宣導,並責成地方政府嚴查市面上不合規定之醫療院所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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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福海等提案為金門與廈門在海洋垃圾整治的合作上已頗具成效,建請持續支持金廈環保合作,並把握金廈環保合作的經驗與成果,儘速落實兩岸環保事務合作諮詢顧問小組的功能,積極推動兩岸環保事務合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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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建國等提案為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制度開辦之意旨,針對目前及未來可能遭致鎖卡之被保險人,建請健保局成立「反鎖卡專線」,並成立專案小組,專責負責被保險人之通報案件,並主動與社政單位聯繫,積極對被保險人進行各項救濟和輔導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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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行政院函送劉委員建國等提案為國民年金長期以來政策宣導不當,導致民眾誤認其為強制型保險,不但直接影響民眾權益,且有違信賴保護原則,建請行政院相關單位針對國民年金保險做出明確宣導,並於該保險繳費單據上加註正確訊息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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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行政院函送費委員鴻泰等提案為復康巴士數量不足,導致身障者預約時一車難求,為便利身障者預約叫車,建請協助地方政府購置足夠之復康巴士,與計程車隊合作成立復康車隊,車資比照復康巴士,再由政府補貼差額,提供不需輔具移動的身障者使用,有升降裝置的復康巴士則留給輪椅族,繼而統一該巴士預約專線,增加網路預約功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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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行政院函送簡委員東明等提案為維護原住民族文化及手工藝技術之傳承,積極推展台灣原住民族文化於國際間之能見度,開拓原住民族產品之行銷通路,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繼續提供桃園機場部分場域予原住民文化藝術館繼續營運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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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等提案為建請經濟部會同內政部移民署,針對開放陸資來臺政策檢討大陸專業人士及商務人士來臺辦法,放寬多次入臺簽證資格,以便大陸商務、專業人士來臺考察、採購並進行投資,加速兩岸經貿發展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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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行政院函送丁委員守中等提案為保障大陸台商權益,建請法務部儘速協調各相關政府單位並邀請中華民國保裁協會共同研商,於1個月內提出建立兩岸商務聯合仲裁調解機制並提報陸委會,做為江陳會談的優先討論議題,以保障台商利益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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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志雄等提案為鑒於體委會提出「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4年共計132.6億元,為推動全民運動,建請中央主管機關挪用部分經費補助企業、學校、機關、團體、醫院、社區等,於室內公共區域內設置小型運動健身館,組織各種健康俱樂部,經由點線面層層深入達成推展全民運動之目的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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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行政院函送余委員政道等提案為部分教育部不予認可的香港大學,以不實廣告在台灣招收學生,建請行政院及相關主管機關必須依法令規定,執行公權力徹底追究,以維護學生權益並限期追查其他類似不實廣告招攬學生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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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等提案為有效照護與診治老人族群,建請研擬在全國教學醫院設立老人專門醫院及建立老人病症會診制度與專業門診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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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為鑑於政府工程規劃上的侷限性與不足之處,部分公共工程的興建,必須經過地質敏感區域,而國道3號基隆七堵路段大山崩的悲劇殷鑑不遠,建請檢討法規是否有不足之處,立即啟動相關緊急機制,對全國工程進行全面性總體檢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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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麗環等提案為地質法通過後,政府必須依法公告地質敏感區,對於目前已位於地質敏感區之建築物及其住戶,勢必造成恐慌及房價下跌,建請立即啟動地質敏感區建築物緊急補強及住民紓困相關方案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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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二、行政院函送潘委員孟安等提案為臺鐵高雄至屏東潮州捷運化建設計畫,在工程順利進行的情況下遭到大幅減列預算,建請交通部儘快依原計畫進行施工;並提供本工程每季預定進度及實際進度,供本院及提案人監督工程進度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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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三、行政院函送孔委員文吉等提案為97年辛樂克颱風期間南投縣信義鄉豐丘明隧道附近崩塌,各權責機關未善盡督導及管理之責,建請儘速邀集交通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南投縣政府及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共商並指定該案之賠償義務機關,並要求該機關對於豐丘明隧道崩塌之國賠申請,應努力與死者家屬達成國賠協議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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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四、司法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建請司法院會同行政院暨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檢討法院拍賣制度,研擬相關配套辦法,俾民眾能在資訊透明情況下承購法院拍賣標的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